为进一步推进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6月16日上午,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对三名罪犯申请减刑事宜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察长于彤主持,特邀律师、记者等作为听证员,承办检察官、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刑罚执行科干警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听证会上,首先由主持人检察长于彤宣读减刑实质化审理意见,并向听证员介绍了减刑基本实施标准。监狱干警对三名罪犯的日常现实改造表现、财产性履行情况、提请减刑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承办检察官针对罪犯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财产刑履行情况等焦点问题与监狱代表展开热烈讨论。
听证员针对听证内容分别向承办检察官和监狱干警进行现场提问,并依据听证事实发表了独立意见。听证员认真履行职责,认为本次听证环节环环相扣,严谨规范,意见得到了充分表达。最后,参会方形成统一意见,认为罪犯邵某某和高某某不符合申请减刑条件,罪犯史某某符合申请减刑条件。
此次听证会是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检察听证制度、深化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的积极探索,达到了“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赢公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社会人士共同开展司法工作,彰显司法温度,推进检务公开,践行司法公正,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形成阳光检察、人民监督的工作新格局。
为进一步推进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6月16日上午,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对三名罪犯申请减刑事宜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察长于彤主持,特邀律师、记者等作为听证员,承办检察官、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刑罚执行科干警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听证会上,首先由主持人检察长于彤宣读减刑实质化审理意见,并向听证员介绍了减刑基本实施标准。监狱干警对三名罪犯的日常现实改造表现、财产性履行情况、提请减刑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承办检察官针对罪犯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财产刑履行情况等焦点问题与监狱代表展开热烈讨论。
听证员针对听证内容分别向承办检察官和监狱干警进行现场提问,并依据听证事实发表了独立意见。听证员认真履行职责,认为本次听证环节环环相扣,严谨规范,意见得到了充分表达。最后,参会方形成统一意见,认为罪犯邵某某和高某某不符合申请减刑条件,罪犯史某某符合申请减刑条件。
此次听证会是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检察听证制度、深化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的积极探索,达到了“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赢公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社会人士共同开展司法工作,彰显司法温度,推进检务公开,践行司法公正,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形成阳光检察、人民监督的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