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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长会议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根据《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加强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确保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近日,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启动了2023年监狱常规巡回检察工作,开始对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进行巡回检察。
为确保本次常规巡回检察工作有序开展,2月6日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与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召开常规巡回检察工作对接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彤、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彦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希鹏、专职委员王大鹏及巡回检察组成员和监狱领导班子共同出席会议。
会上,于彤检察长介绍了此次巡回检察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检察重点,宣读了《对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常规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本次常规巡回检察的目标任务、检察重点、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并就如何更好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于彤检察长要求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对监狱全面实行巡回检察的重大意义,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巡回检察工作,确保本次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史运涛代表监狱党委作了表态发言,并感谢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对监狱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同时表示监狱将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回检察组工作安排和要求,保障巡回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监狱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将对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进行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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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长会议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根据《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加强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确保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近日,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启动了2023年监狱常规巡回检察工作,开始对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进行巡回检察。
为确保本次常规巡回检察工作有序开展,2月6日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与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召开常规巡回检察工作对接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彤、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彦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希鹏、专职委员王大鹏及巡回检察组成员和监狱领导班子共同出席会议。
会上,于彤检察长介绍了此次巡回检察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检察重点,宣读了《对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常规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本次常规巡回检察的目标任务、检察重点、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并就如何更好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于彤检察长要求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对监狱全面实行巡回检察的重大意义,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巡回检察工作,确保本次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史运涛代表监狱党委作了表态发言,并感谢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对监狱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同时表示监狱将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回检察组工作安排和要求,保障巡回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监狱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将对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进行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巡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