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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捍卫公平正义 推进执行监督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查实辽宁省抚顺第二监狱服刑罪犯林某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监督法院撤销该犯原减刑裁定。

    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辽宁省抚顺第二监狱检察室接到举报,举报辽宁省抚顺第二监狱服刑人员林某存在狱内赌博、私藏现金等严重违纪行为。经派驻检察官调查核实,发现服刑人员林某不仅存在上述严重违纪行为,而且该犯违纪行为发生时正处于减刑考核期内,由于监狱没能及时发现林某的违纪行为,导致其已经获得九个月减刑。经研究,服刑人员林某在减刑考核期内严重违纪,不具有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条件,属违法减刑,应依法予以撤销。我院遂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了《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提出纠正意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我院的意见,依法撤销了服刑人员林某九个月的减刑裁定。

    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减刑裁定书送达后,在辽宁省抚顺第二监狱产生了强烈反响。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监督,加强办案”八字为总要求,依法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合法实行重点监督,既维护了监狱稳定,又捍卫了法律权威。既打击了服刑罪犯狱内违纪、违法的行为,又对其他服刑人员以震慑。让服刑人员真正的体会到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彰显了检察机关敢于亮剑,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图片:李希鹏

    编辑:李希鹏  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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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捍卫公平正义 推进执行监督

      2024-06-17

    日前,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查实辽宁省抚顺第二监狱服刑罪犯林某存在严重违纪行为,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监督法院撤销该犯原减刑裁定。

    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辽宁省抚顺第二监狱检察室接到举报,举报辽宁省抚顺第二监狱服刑人员林某存在狱内赌博、私藏现金等严重违纪行为。经派驻检察官调查核实,发现服刑人员林某不仅存在上述严重违纪行为,而且该犯违纪行为发生时正处于减刑考核期内,由于监狱没能及时发现林某的违纪行为,导致其已经获得九个月减刑。经研究,服刑人员林某在减刑考核期内严重违纪,不具有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条件,属违法减刑,应依法予以撤销。我院遂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了《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提出纠正意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我院的意见,依法撤销了服刑人员林某九个月的减刑裁定。

    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减刑裁定书送达后,在辽宁省抚顺第二监狱产生了强烈反响。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监督,加强办案”八字为总要求,依法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合法实行重点监督,既维护了监狱稳定,又捍卫了法律权威。既打击了服刑罪犯狱内违纪、违法的行为,又对其他服刑人员以震慑。让服刑人员真正的体会到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彰显了检察机关敢于亮剑,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图片:李希鹏

    编辑:李希鹏  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