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组织建设,更好地引导广大团员在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发挥青年检察力量,2023年10月11日,在抚顺市直机关团工委的指导下,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屈颖及上届团支部书记、团员参加会议。
上届团支部书记门睿智代表上届团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会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会前充分酝酿产生的4名委员候选人中,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投票方式,选举杨启航、那旭阳、崔秀丽三名同志为新一届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团支部委员会委员。
屈颖同志代表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对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塑造青年政治之魂。
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把坚持党的领导深深融入血脉之中,以听党话、跟党走为政治生命,以党有号召、团有行动为政治信念,始终成为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组织。
二要善于学习,引领青年发展。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团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打造“学习型”团支部,做到在学中思、思中悟、悟中行。
三要实干笃行,展现青年担当。
要积极践行“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围绕抚顺检察中心工作,找准共青团服务大局的定位,积极为院党组做好青年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四要加强建设,保障青年成长。
要立足青年成长需求,通过为青年做实事,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团支部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打造一只让组织放心的后备军,塑造具有抚顺检察特色的青年力量。
团员大会结束后,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杨启航为团支部书记,那旭阳任组织委员,崔秀丽任宣传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组织建设,更好地引导广大团员在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发挥青年检察力量,2023年10月11日,在抚顺市直机关团工委的指导下,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屈颖及上届团支部书记、团员参加会议。
上届团支部书记门睿智代表上届团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会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会前充分酝酿产生的4名委员候选人中,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投票方式,选举杨启航、那旭阳、崔秀丽三名同志为新一届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团支部委员会委员。
屈颖同志代表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对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塑造青年政治之魂。
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把坚持党的领导深深融入血脉之中,以听党话、跟党走为政治生命,以党有号召、团有行动为政治信念,始终成为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组织。
二要善于学习,引领青年发展。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团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打造“学习型”团支部,做到在学中思、思中悟、悟中行。
三要实干笃行,展现青年担当。
要积极践行“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围绕抚顺检察中心工作,找准共青团服务大局的定位,积极为院党组做好青年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四要加强建设,保障青年成长。
要立足青年成长需求,通过为青年做实事,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团支部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打造一只让组织放心的后备军,塑造具有抚顺检察特色的青年力量。
团员大会结束后,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杨启航为团支部书记,那旭阳任组织委员,崔秀丽任宣传委员。